產業支持方案
措施名稱 | 部會 | 申請資格 | 措施內容 | 經費額度 | 備註 | 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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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貸款利率加碼補貼 | 農業部 |
具有輸美外銷實績或受美國對等關稅直接、間接影響及其關聯產業之農漁民、農民團體及農企業。 |
1.提供輔導農糧業經營貸款、輔導漁業經營貸款、農業科技園區進駐業者優惠貸款、青壯年農民從農貸款、農民組織及農企業產銷經營及研發創新貸款等5種專案農貸。 2.貸款利息補助1年及最高達1%(依實際貸款利率核算補助),最高補助貸款額度新、舊貸合計為3,000萬元。 3.利息補助期間免收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手續費。 |
24億元 |
依實際業務執行滾動調整相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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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外銷冷鏈體系-花卉產業 | 農業部 |
近3年具外銷實績或為外銷供應鏈之生產者: 1.農民:其中1年達新臺幣50萬元。 2.農民團體、農企業:其中1年達新臺幣1,000萬元。 |
1.協助建置冷鏈設施(備): (1)農民:補助比率40%,每一農民補助金額以500萬元為上限。 (2)農民團體:補助比率60%,每一農民團體補助金額以1,000萬元為上限。 (3)農企業:補助比率50%,每一農企業補助金額以1,000萬元為上限。 2.協助建置生產溫(網)室設施(備): (1)農民:補助比率60%,每一農民補助金額以500萬元為上限。 (2)農民團體:補助比率60%,每一農民團體補助金額以1,000萬元為上限。 (3)農企業:補助比率50%,每一農企業補助金額以1,000萬元為上限。 |
依實際業務執行滾動調整相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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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外銷冷鏈體系-毛豆產業 | 農業部 |
近3年具外銷實績或為外銷供應鏈之農民、農民團體及農企業: 1.農民:其中任1年與外銷業者(出口業者或農民團體)契作供應達1公噸以上者。 2.農民團體、農企業:其中任1年外銷實績達50公噸以上者。 |
協助建置生產及冷鏈等機具、設施(備): 1.農民:補助比率40%,每一農民補助金額以800萬元為上限。 2.農民團體:補助比率60%,每一農民團體補助金額以3,000萬元為上限。 3.農企業:補助比率50%,每一農企業補助金額以3,000萬元為上限。 4.農民團體及農企業同時申請「強化外銷冷鏈體系」及「加速產業加值轉型」項目者,每一單位補助金額合計以3,000萬元為上限。 |
依實際業務執行滾動調整相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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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外銷冷鏈體系-國產茶產業 | 農業部 |
近3年具外銷實績或為外銷供應鏈之生產者: 1.農民(需取得國產茶葉溯源農糧產品追溯系統QR Code、產銷履歷驗證或有機驗證之一):其中任1年具直接外銷實績達100公斤或新臺幣36萬元以上者;倘為外銷供應鏈之生產者,即將其生產之國產茶品販售予外銷業者,其供貨實績應達2公噸以上。 2.農民團體、農企業:其中任1年具外銷實績達10公噸或新臺幣360萬元以上者。 |
1.農民:協助購置茶葉生產、加工、精製、篩選及包裝等設備,升級產銷設備,最高補助40%,每人每年最高補助300萬元。 2.農民團體:協助購置茶葉生產、加工、精製、篩選及包裝等設備,升級產銷設備,最高補助60%,每農民團體每年最高補助1,000萬元。 |
依實際業務執行滾動調整相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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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外銷冷鏈體系-漁業 | 農業部 |
資格一:漁民團體。 資格二:特定漁業之漁業人、漁業團體、水產加工廠及貿易商。 |
資格一:漁民團體。 吳郭魚、鱸魚及受影響魚種之生產地 漁會冷鏈設施(備):依農業部主管計畫補助基準第0416項「製冰、冷凍(藏)設施」補助項目之補助基準,加成獎勵比率10%。 資格二:特定漁業之漁業人、漁業團體、水產加工廠及貿易商。 1.參加臺灣新港鬼頭刀漁業改進計畫(FIP)之漁船購置或修繕漁船冷藏(凍)設施(備):補助比率50%,最高補助金額300萬元。 2.參加臺灣新港鬼頭刀漁業改進計畫(FIP)之漁業團體、水產加工廠及貿易商購置水產品冷鏈運輸設備:補助比率50%,最高補助金額200萬元。 |
依實際業務執行滾動調整相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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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產業加值轉型-強化加工設備,提升加工量能-毛豆產業 | 農業部 |
近3年具外銷實績之農民團體或農企業,其中任1年外銷實績達50公噸以上者。 |
加工設施(備): 1.農民團體:補助比率60%,每一農民團體補助金額以3,000萬元為上限。 2.農企業:補助比率50%,每一農企業補助金額以3,000萬元為上限。 3.農民團體及農企業同時申請「強化外銷冷鏈體系」及「加速產業加值轉型」項目者,每一單位補助金額合計以3,000萬元為上限。 |
依實際業務執行滾動調整相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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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產業加值轉型-強化產品包裝規格設計,發展多元品牌-毛豆產業 | 農業部 |
近3年具外銷實績或為外銷供應鏈之農民、農民團體及農企業: 1.農民:其中任1年與外銷業者(出口業者或農民團體)契作供應達1公噸以上者。 2.農民團體、農企業:其中任1年外銷實績達50公噸以上者。 |
協助創新毛豆等蔬菜加工包裝型態及改善包裝,補助不超過50%,每案最高補助20萬元。 |
依實際業務執行滾動調整相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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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產業加值轉型-國產茶產業 | 農業部 |
近3年具外銷實績之農民團體或農企業,其中任1年具外銷實績達10公噸或新臺幣360萬元以上者。 |
協助開發新包裝或多元品牌行銷之包袋或外箱設計,最高補助50%,每設計案最高補助20萬元。 |
依實際業務執行滾動調整相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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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產業加值轉型-花卉產業 | 農業部 |
近3年具外銷實績或為外銷供應鏈之生產者: 1.農民:其中1年達新臺幣50萬元。 2.農民團體、農企業:其中1年達新臺幣1,000萬元。 |
1.品質特性檢測:全額補助檢測費用。 2.技術診斷服務:全額補助專家出團診斷費用。 |
依實際業務執行滾動調整相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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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產業加值轉型-漁業 | 農業部 |
資格一:養殖漁民、農企業、水產加工廠。 資格二:遠洋漁業經營者。 |
資格一:養殖漁民、農企業、水產加工廠。 1.養殖漁民及農企業: (1)推動合作生產獎勵:簽訂合作生產吳郭魚、鱸魚每公頃30公噸以上者,獎勵9萬元,每公頃生產量未達30噸者,按每公噸3,000元核予獎勵,每戶獎勵上限18萬元。 (2)選購優質種苗獎勵:獎勵種苗費用80%,吳郭魚每公頃最高獎勵金額4萬元、鱸魚每公頃最高獎勵金額20萬元。 (3)投保漁產業保險獎勵:每公頃最高獎勵金額27萬元、每戶最高獎勵金額40萬5,000元。 2.水產加工廠:水產品安全檢測每件獎勵50%,最高獎勵金額1萬元、每家每年合計為最高獎勵金額15萬元。 資格二:遠洋漁業經營者。 遠洋漁船漁獲物凍儲補助措施,納入補助對象魚種,補助凍儲成本每公斤2元,每船申請數量最高100公噸、最高補助金額20萬元。 |
依實際業務執行滾動調整相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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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取得國內外標章或認驗證-花卉產業 | 農業部 |
近3年具外銷實績或為外銷供應鏈之生產者: 1.農民:其中1年達新臺幣50萬元。 2.農民團體、農企業:其中1年達新臺幣1,000萬元。 |
協助取得國際品質驗證,每案驗證費補助金額上限為15萬元。 |
依實際業務執行滾動調整相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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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取得國內外標章或認驗證-毛豆產業 | 農業部 |
近3年具外銷實績或為外銷供應鏈之農民、農民團體及農企業: 1.農民:其中任1年與外銷業者(出口業者或農民團體)契作供應達1公噸以上者。 2.農民團體、農企業:其中任1年外銷實績達50公噸以上者。 |
協助取得毛豆等蔬菜加工品GLOBALG.A.P.、ISO、HACCP、HALAL、雨林驗證等國際驗證,每案驗證費補助金額上限為15萬元。 |
依實際業務執行滾動調整相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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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取得國內外標章或認驗證-國產茶產業 | 農業部 |
近3年具外銷實績之農民團體或農企業,其中任1年具外銷實績達10公噸或新臺幣360萬元以上者。 |
協助取得 GLOBALG.A.P.、ISO、HACCP、HALAL、雨林驗證等國際驗證,每案驗證費補助金額上限為15萬元。 |
依實際業務執行滾動調整相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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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取得國內外標章或認驗證-漁業 | 農業部 |
資格一:養殖漁民、農企業、漁業團體、水產加工廠、通路業者。 資格二:特定漁業之漁業人、遠洋漁業經營者、漁業團體、農企業。 |
資格一:養殖漁民、農企業、漁業團體、水產加工廠、通路業者。 ASC、BAP、HALAL、COC、ISO22000、GLOBALG.A.P.、SQF、PCQI等國際驗證:每案獎勵50%,最高獎勵金額40萬元。 資格二:特定漁業之漁業人、遠洋漁業經營者、漁業團體、農企業。 1.執行臺灣新港鬼頭刀漁業改進計畫(FIP)之漁業團體辦理海洋管理委員會(Marine Stewardship Council, MSC)認證:最高補助750萬元。 2.參加臺灣新港鬼頭刀漁業改進計畫(FIP)之漁船通過歐盟衛生評鑑:每船最高獎勵5萬元。 3.執行遠洋漁業目標魚種捕撈評估標準MSC認證之漁業團體:每案最高補助750萬元。 4.執行遠洋漁獲水產品產銷供應鏈MSC認證之加工、進出口與經銷業者:每案最高補助20萬元。 5.遠洋漁船通過甲類衛生評鑑:每船最高獎勵金額10萬元。 |
依實際業務執行滾動調整相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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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國內行銷活動-花卉產業 | 農業部 |
曾配合農業部花卉政策之全國性花卉產業公協會、農民團體、花卉批發市場、直轄市、縣(市)政府。 |
1.推動國內花卉新興銷售通路:提供民眾便利購花管道,建立新型態產銷供應鏈,與花農契作穩定貨源,並依實際計畫內容審定。 2.公共場域布展跨域行銷: (1)以戶內外公共場域及交通節點進行布展,展期2週至3週。 (2)以使用蝴蝶蘭、當季盛產國產花卉為優先,並以補助布置用花材費用為主,執行單位需與產地農民團體聯繫議定供貨或自批發市場採購集貨,每案最高補助50萬元。 3.花卉啟蒙課程:以使用蝴蝶蘭、當季盛產國產花卉為優先,透過課程引導學生民眾知花、愛花、用花,整體經費運用以花材費用為主,執行單位需與產地農民團體聯繫議定供貨或自批發市場採購集貨,依實際參與人次補助花材費(含盆器)每人每份最高補助300元。 |
依實際業務執行滾動調整相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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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國內行銷活動-毛豆產業 | 農業部 |
1.曾配合農業部農糧署辦理毛豆等蔬菜產業政策專案性行銷及拓銷活動之農業團體 2.受美國關稅直接或間接衝擊之農民團體、農企業,近3年具外銷實績達50公噸以上者。 |
1.毛豆等蔬菜地區性行銷活動:最高補助比率80%,每案補助上限為50萬元。 2.毛豆等蔬菜全國性或整合性跨域行銷活動:依實際審查,每案補助上限為200萬元。 3.以上項目以媒合國內超商、量販超市、餐廳飯店等業者行銷活動優先。 |
依實際業務執行滾動調整相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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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國內行銷活動-國產茶產業 | 農業部 |
1.近3年具外銷實績之農民團體或農企業,其中任1年具外銷實績達10公噸或新臺幣360萬元以上者。 2.直轄市、縣(市)政府。 |
1.農民團體或農企業:協助農民團體或農企業辦理專案性展售促銷或行銷推廣活動,最高補助90%,每案最高補助20萬元。 2.直轄市、縣(市)政府: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具指標性、整合性行銷推廣活動,最高補助90%,每案最高補助300萬元。 |
依實際業務執行滾動調整相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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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國內行銷活動-漁業 | 農業部 |
漁業團體、產業公協會、直轄市、縣(市)政府。 |
1.吳郭魚、鱸魚、鬼頭刀行銷活動:依實際計畫內容審查,每案最高獎勵金200萬元。 2.虱目魚等其他魚類行銷活動:依實際計畫內容審查,每案最高獎勵100萬元。 3.電子商務推展或專案性展售活動:依所需經費核實獎勵。 |
依實際業務執行滾動調整相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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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國內行銷活動-辦理大型國際花卉展覽會 | 農業部 |
曾配合農業部花卉政策之全國性花卉產業公協會、農民團體、花卉批發市場、直轄市、縣(市)政府。 |
大型國際花卉展:辦理國際蘭展、臺灣花卉大型展,建構全球行銷平台,開拓外銷高端市場,並依實際計畫內容審定。 |
依實際業務執行滾動調整相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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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海外行銷-鼓勵海外目標市場行銷活動 | 農業部 |
1.國內外通路業者(含農產貿易商、批發商、超市、大賣場、百貨公司等法人、團體)、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財團法人、農民團體、農產品相關公協會及加工食品廠等。 2.申辦美國市場行銷活動,應於近3年間曾有國產農產品輸美實績。 |
1.通路行銷活動獎勵:美國市場每案最高獎勵金300萬元。美國以外市場每案最高獎勵金150萬元。 2.跨域行銷活動獎勵:每案最高獎勵金500萬元。 3.海外參展獎勵: (1)攤位租金補助:單一參展廠商攤位租金補助比率以50%為上限,每案最高獎勵金500萬元。 (2)整合多家業者籌組臺灣館參加海外國際性展會,並以整體國家形象宣傳行銷,獎勵內容及金額不受前款限制,相關計畫執行內容及所需經費,經農業部審查後核實獎勵。 |
依實際業務執行滾動調整相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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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海外行銷-鼓勵拓展美國高端外銷市場 | 農業部 |
1.我國合法設立並具進出口資格之外銷業者,或農業合作社(場)、加工廠、製茶廠等法人、商號、農民等。 2.111年至113年間曾有國產農產品輸美實績。 |
獎勵品項及基準如下: 1.花卉及其種苗(全品項):最高獎勵每公斤40元。 2.毛豆:最高獎勵每公斤7元。 3.國產茶:最高獎勵每公斤36元。 4.鱸魚:最高獎勵每公斤27元。 5.吳郭魚:最高獎勵每公斤31元。 6.虱目魚:最高獎勵每公斤44元。 7.觀賞水族:最高獎勵每公斤100元。 8.鬼頭刀:最高獎勵每公斤33元。 9.魷魚:最高獎勵每公斤33元。 |
依實際業務執行滾動調整相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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