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支持方案
方案名稱 | 部會 | 申請資格 | 措施內容 | 經費額度 | 備註 | 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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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貸款利率加碼補貼 | 農業部 |
具有輸美外銷實績或受美國對等關稅直接、間接影響及其關聯產業之農漁民、農民團體及農企業。 |
1.貸款種類包括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及其他經農業部公告之貸款。 2.補助貸款利息,依實際貸款年利率核算,並以1.5%為上限。貸款案件如屬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者,除依前開規定給予補助貸款利息外,並給予利息差額補貼。 3.補助每一借款人貸款利息之最高貸款額度為5,000萬元,舊貸案件及新貸案件貸款額度應予合計。 4.新貸案件屬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者,每一借款人貸款額度應符合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第24條第1項規定。但貸款總餘額,不受前開辦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之限制。 5.貸款案件經貸款經辦機構送農業信用保證機構保證者,借款人應繳之保證手續費,於利息補助期間全額補助。 |
24億元 |
依實際業務執行滾動調整相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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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外銷冷鏈體系-花卉產業 | 農業部 |
農民、農民團體、農企業。 |
1.協助建置冷鏈設施(備): (1)農民:補助比率40%,每一農民補助金額以500萬元為上限。 (2)農民團體:補助比率60%,每一農民團體補助金額以1,000萬元為上限。 (3)農企業:補助比率50%,每一農企業補助金額以1,000萬元為上限。 2.協助建置生產溫(網)室設施(備): (1)農民:補助比率60%,每一農民補助金額以500萬元為上限。 (2)農民團體:補助比率60%,每一農民團體補助金額以1,000萬元為上限。 (3)農企業:補助比率50%,每一農企業補助金額以1,000萬元為上限。 |
依實際業務執行滾動調整相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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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外銷冷鏈體系-毛豆產業 | 農業部 |
農民、農民團體、農企業。 |
協助建置生產及冷鏈等機具、設施(備): 1.農民:補助比率40%,每一農民補助金額以800萬元為上限。 2.農民團體:補助比率60%,每一農民團體補助金額以3,000萬元為上限。 3.農企業:補助比率50%,每一農企業補助金額以3,000萬元為上限。 4.農民團體及農企業同時申請「強化外銷冷鏈體系」及「加速產業加值轉型」項目者,每一單位補助金額合計以3,000萬元為上限。 |
依實際業務執行滾動調整相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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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外銷冷鏈體系-國產茶產業 | 農業部 |
農民、農民團體。 |
1.農民:協助購置茶葉生產、加工、精製、篩選及包裝等設備,升級產銷設備,最高補助40%,每人每年最高補助300萬元。 2.農民團體:協助購置茶葉生產、加工、精製、篩選及包裝等設備,升級產銷設備,最高補助60%,每農民團體每年最高補助1,000萬元。 |
依實際業務執行滾動調整相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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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外銷冷鏈體系-漁業 | 農業部 |
資格一:漁民團體。 資格二:特定漁業之漁業人、漁業團體、水產加工廠及貿易商。 |
資格一:漁民團體。 吳郭魚、鱸魚及受影響魚種之生產地 漁會冷鏈設施(備):依農業部主管計畫補助基準第0416項「製冰、冷凍(藏)設施」補助項目之補助基準,加成獎勵比率10%。 資格二:特定漁業之漁業人、漁業團體、水產加工廠及貿易商。 1.參加台灣新港鬼頭刀漁業改進計畫(FIP)之漁船設備:補助比率50%,最高補助金額300萬元。 2.參加台灣新港鬼頭刀漁業改進計畫(FIP)之運輸設備:補助比率50%,最高補助金額200萬元。 |
依實際業務執行滾動調整相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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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產業加值轉型-強化加工設備,提升加工量能-毛豆產業 | 農業部 |
農民團體、農企業。 |
加工設施(備): 1.農民團體:補助比率60%,每一農民團體補助金額以3,000萬元為上限。 2.農企業:補助比率50%,每一農企業補助金額以3,000萬元為上限。 3.農民團體及農企業同時申請「強化外銷冷鏈體系」及「加速產業加值轉型」項目者,每一單位補助金額合計以3,000萬元為上限。 |
依實際業務執行滾動調整相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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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產業加值轉型-強化產品包裝規格設計,發展多元品牌-毛豆產業 | 農業部 |
農民團體、農企業。 |
協助創新毛豆等蔬菜加工包裝型態及改善包裝,補助不超過50%,每案最高補助20萬元。 |
依實際業務執行滾動調整相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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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產業加值轉型-國產茶產業 | 農業部 |
農民團體、農企業。 |
協助開發新包裝或多元品牌行銷之包袋或外箱設計,最高補助50%,每設計案最高補助20萬元。 |
依實際業務執行滾動調整相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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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產業加值轉型-花卉產業 | 農業部 |
農民、農民團體、農企業。 |
1.品質特性檢測:全額補助檢測費用。 2.技術診斷服務:全額補助專家出團診斷費用。 |
依實際業務執行滾動調整相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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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產業加值轉型-漁業 | 農業部 |
資格一:養殖漁民、農企業、水產加工廠。 資格二:遠洋漁業經營者。 |
資格一:養殖漁民、農企業、水產加工廠。 1.養殖漁民及農企業: (1)推動合作生產獎勵:簽訂合作生產吳郭魚、鱸魚每公頃30公噸以上者,獎勵9萬元,每公頃生產量未達30噸者,按每公噸3,000元核予獎勵,每戶獎勵上限18萬元。 (2)選購優質種苗獎勵:獎勵種苗費用五分之四,吳郭魚每公頃最高獎勵金額4萬元、鱸魚每公頃最高獎勵金額20萬元。 (3)投保漁產業保險獎勵:每公頃最高獎勵金額27萬元、每戶最高獎勵金額40萬5,000元。 2.水產加工廠:水產品安全檢測每件獎勵二分之一,最高獎勵金額1萬元、每家每年合計為最高獎勵金額15萬元。 資格二:遠洋漁業經營者。 遠洋漁船漁獲物凍儲補助措施,納入補助對象魚種,補助凍儲成本每公斤2元,每船申請數量最高100公噸、最高補助金額20萬元。 |
依實際業務執行滾動調整相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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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取得國內外標章或認驗證-花卉產業 | 農業部 |
農民、農民團體、農企業。 |
協助取得國際品質驗證,每案驗證費補助金額上限為15萬元。 |
依實際業務執行滾動調整相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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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取得國內外標章或認驗證-毛豆產業 | 農業部 |
農民團體、農企業。 |
協助取得毛豆等蔬菜加工品GLOBALG.A.P.、ISO、HACCP、HALAL、雨林驗證等國際驗證,每案驗證費補助金額上限為15萬元。 |
依實際業務執行滾動調整相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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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取得國內外標章或認驗證-國產茶產業 | 農業部 |
農民團體、農企業。 |
協助取得 GLOBALG.A.P.、ISO、HACCP、HALAL、雨林驗證等國際驗證,每案驗證費補助金額上限為15萬元。 |
依實際業務執行滾動調整相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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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取得國內外標章或認驗證-漁業 | 農業部 |
資格一:養殖漁民、農企業、漁業團體、水產加工廠、通路業者。 資格二:特定漁業之漁業人、遠洋漁業經營者、漁業團體、農企業。 |
資格一:養殖漁民、農企業、漁業團體、水產加工廠、通路業者。 ASC、BAP、HALAL、COC、ISO22000、GLOBALG.A.P.、SQF、PCQI等國際驗證:每案獎勵二分之一,最高獎勵金額40萬元。 資格二:特定漁業之漁業人、遠洋漁業經營者、漁業團體、農企業。 1.執行台灣新港鬼頭刀漁業改進計畫(FIP)之漁業團體:最高補助750萬元。 2.參加台灣新港鬼頭刀漁業改進計畫(FIP)之漁船通過歐盟衛生評鑑:每船最高獎勵5萬元。 3.執行遠洋漁業目標魚種捕撈評估標準MSC認證之漁業團體:每案最高補助750萬元。 4.執行遠洋漁獲水產品產銷供應鏈MSC認證之加工、進出口與經銷業者:每案最高補助20萬元。 5.遠洋漁船通過甲類衛生評鑑:每船最高獎勵金額10萬元。 |
依實際業務執行滾動調整相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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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國內行銷活動-花卉產業 | 農業部 |
全國性花卉產業公協會、農民團體、花卉批發市場、直轄市、縣(市)政府。 |
1.推動國內花卉新興銷售通路:提供民眾便利購花管道,建立新型態產銷供應鏈,與花農契作穩定貨源,並依實際計畫內容審定。 2.公共場域布展跨域行銷: (1)以戶內外公共場域及交通節點進行布展,展期2週至3週。 (2)以使用蝴蝶蘭、當季盛產國產花卉為優先,並以補助布置用花材費用為主,執行單位需與產地農民團體聯繫議定供貨或自批發市場採購集貨,每案最高補助50萬元。 3.花卉啟蒙課程:以使用蝴蝶蘭、當季盛產國產花卉為優先,透過課程引導學生民眾知花、愛花、用花,整體經費運用以花材費用為主,執行單位需與產地農民團體聯繫議定供貨或自批發市場採購集貨,依實際參與人次補助花材費(含盆器)每人每份最高補助300元。 |
依實際業務執行滾動調整相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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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國內行銷活動-毛豆產業 | 農業部 |
農業團體、農民團體、農企業。 |
1.毛豆等蔬菜地區性行銷活動:最高補助比率80%,每案補助上限為50萬元。 2.毛豆等蔬菜全國性或整合性跨域行銷活動:依實際審查,每案補助上限為200萬元。 3.以上項目以媒合國內超商、量販超市、餐廳飯店等業者行銷活動優先。 |
依實際業務執行滾動調整相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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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國內行銷活動-國產茶產業 | 農業部 |
農民團體、農企業、直轄市、縣(市)政府。 |
1.農民團體或農企業:協助農民團體或農企業辦理專案性展售促銷或行銷推廣活動,最高補助90%,每案最高補助20萬元。 2.直轄市、縣(市)政府: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具指標性、整合性行銷推廣活動,最高補助90%,每案最高補助300萬元。 |
依實際業務執行滾動調整相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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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國內行銷活動-漁業 | 農業部 |
漁業團體、產業公協會、直轄市、縣(市)政府。 |
1.吳郭魚、鱸魚、鬼頭刀行銷活動:依實際計畫內容審查,每案最高獎勵金200萬元。 2.虱目魚等其他魚類行銷活動:依實際計畫內容審查,每案最高獎勵100萬元。 3.電子商務推展或專案性展售活動:依所需經費核實獎勵。 |
依實際業務執行滾動調整相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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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國內行銷活動-辦理大型國際花卉展覽會 | 農業部 |
全國性花卉產業公協會、農民團體、花卉批發市場、直轄市、縣(市)政府。 |
大型國際花卉展:辦理國際蘭展、臺灣花卉大型展,建構全球行銷平台,開拓外銷高端市場,並依實際計畫內容審定。 |
依實際業務執行滾動調整相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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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海外行銷-鼓勵海外目標市場行銷活動 | 農業部 |
1.國內外通路業者(含農產貿易商、批發商、超市、大賣場、百貨公司等法人、團體)、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財團法人、農民團體、農產品相關公協會及加工食品廠等。 2.申辦美國市場行銷活動,須111年至113年間曾有國產農產品輸美實績。 |
1.通路行銷活動獎勵:美國市場每案最高獎勵金300萬元。美國以外市場每案最高獎勵金150萬元。 2.跨域行銷活動獎勵:每案最高獎勵金500萬元。 3.海外參展獎勵: (1)攤位租金補助:單一參展廠商攤位租金補助比率以50%為上限,每案最高獎勵金500萬元。 (2)整合多家業者籌組臺灣館參加海外國際性展會,並以整體國家形象宣傳行銷,獎勵內容及金額不受前款限制,相關計畫執行內容及所需經費,經農業部審查後核實獎勵。 |
依實際業務執行滾動調整相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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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海外行銷-鼓勵拓展美國高端外銷市場 | 農業部 |
1.我國合法設立並具進出口資格之外銷業者,或農業合作社(場)、加工廠、製茶廠等法人、商號、農民等。 2.111年至113年間曾有國產農產品輸美實績。 |
獎勵品項及基準如下: 1.花卉及其種苗(全品項):最高獎勵每公斤40元。 2.毛豆:最高獎勵每公斤7元。 3.國產茶:最高獎勵每公斤36元。 4.鱸魚:最高獎勵每公斤27元。 5.吳郭魚:最高獎勵每公斤31元。 6.虱目魚:最高獎勵每公斤44元。 7.觀賞水族:最高獎勵每公斤100元。 8.鬼頭刀:最高獎勵每公斤33元。 9.魷魚:最高獎勵每公斤33元。 |
依實際業務執行滾動調整相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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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檢疫障礙 | 農業部 |
全國性花卉產業公協會、相關產業團體、大專校院及農業部所屬試驗單位。 |
依所需經費核實補助。 |
依實際業務執行滾動調整相關措施。 |